李伯衡
详细介绍:
李伯衡(1889-1951),字慎修,云南大姚县人。1915年毕业于云南省法政学校,随后在云南省都督府担任立法课允司员。1921年起,他历任禄丰、剑川、弥勒、曲靖等多地县长,后任云南省民众自卫预备军第24支队长,曾参与竞选立法委员。他依靠祖父和父亲留下的基业,李伯衡通过封建地租剥削积累了巨额财富,其土地兼并规模远超祖父李玉堂。1928年,他向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告密,导致中共云南省工委组织部长赵祚传在大姚被捕并于1929年遇害。解放后,人民群众控诉其罪行,1950年大姚县人民政府在昆明逮捕他,1951年5月1日于大姚召开公审大会,判处其死刑。+bd
2026-02-20 14:33:28,ID:169657